弱視治療何時才能摘鏡?
2018-06-14 11:37:35 來源: 多寶視
屈光不正、屈光參差和斜視常是造成兒童弱視的原因,治療由這些因素造成的弱視首先要去除這些不良因素,戴眼鏡就是治療的第一步,也是很關鍵的一步。它可以矯正屈光不正以促進視功能發育,還可以減輕或消除眼位的偏斜,改善空間頻率的敏感度。
弱視兒童戴眼鏡的意義有別于單純屈光不正的兒童,眼鏡不僅能提高視力,而且還起著治療作用,它為弱視兒童創造一個正常的視覺環境,促進其視覺的發育。那么孩子得了斜弱視,應該怎樣科學戴鏡矯正呢?戴鏡以后,何時才脫鏡?下面由多寶視為你科普一下。
01
無斜視的弱視兒童
(1)遠視性弱視
根據患兒年齡,扣除其生理性遠視度數配鏡。
(2)高度遠視弱視
最好配兩副眼鏡,足矯鏡用以訓練時戴和近用;平時戴鏡的度數則以扣除相關年齡的生理遠視度數來配。
(3)屈光參差弱視
配鏡時原則上兩眼度數不能相差3.0DS以上,否則易因雙眼像差明顯而不適應。若不遮蓋優勢眼,雖不會引起復視,但因弱視眼的視功能被優勢眼所抑制,實際上弱視眼的戴鏡不起效應,不能引起興奮刺激作用。
(4)帶有散光的弱視
原則上不予增減,按實際結果處方。對高度遠視散光與近視散光,可酌情減量。循規與斜規散光在配鏡時應稍減度數,一般取低矯到最好視力,對于較高散光度數更應在第一次配鏡時予以適度降低。同時,半年至1年驗光1次,根據屈光狀況、斜視度及矯正視力情況的變化而變換眼鏡度數。
(5)近視性弱視
兒童的近視性弱視一般都是病理性近視,應及早診治,并因其近視程度發展較快,可以早在2歲前就予以散瞳驗光配鏡矯正。
第一副鏡片可以配得稍淺,以使患兒能適應肯戴,若短期內患兒戴鏡適應好,即應改為足矯。以后每隔半年或一年散瞳復驗,予以基本足配。
02
斜視兒童
(1)伴有內斜視的弱視兒童
首次配鏡要給予足度鏡矯正,配鏡后要定期復查視力,每半年至1年重新散瞳驗光1次。調節性內斜視在維持眼位正、視力好的情況下酌情減低球鏡片,通常1年減少1D;部分調節性內斜視或非調節性內斜視再次驗光時應適當減少遠視度數,避免出現調節麻痹。
(2)伴有外斜視的弱視兒童
學齡前兒童,屈光不正≤+2.50D則不需配鏡,超過+2.50D時以獲得最好矯正視力較低度數處方,但一般減少不超過1/3;如果屈光不正為近視性,按散瞳驗光結果配鏡,給最好視力的較高度數;每半年至一年重新散瞳驗光一次,根據屈光度變化及時換鏡。
03
屈光不正性弱視兒童
多為雙側性,發生在沒有戴過矯正眼鏡的高度屈光不正者。對于這類患兒,首先要矯正屈光不正。驗光配眼鏡的度數以獲得最佳視力為準,配鏡后3-6個月復查一次,根據屈光度數的變化情況,適當更換鏡片度數。
Q1
單純配戴眼鏡就能治療弱視嗎?
當有屈光不正時,是要進行屈光不正矯正的,弱視的患者如果存在近視、遠視,或散光等屈光不正,首先就要配戴光學矯正眼鏡,并且要長期堅持配戴。同時還需要進行適度的遮蓋以及進行視覺訓練。這樣才可以消除健眼對弱視眼的抑制,同時強迫鍛煉弱視的眼睛。才能真正達到弱視治療的目的。
Q2
弱視治愈后,何時才能脫鏡?
專家指出,弱視兒童治愈后脫鏡,需要達到以下四項指標:
(1)雙眼裸遠近視力≥1.0半年以上,視力不下降或沒有降至1.0者
(2)眼位正常
(3)遠視屈光度≤+3.00DS
(4)遠視散光度≤+1.25DS或無遠視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