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對眼”是怎么回事?
2022-05-09 15:14:01 來源: 原創
嬰幼兒有時可以看到兩眼內聚成“對眼”,這種現象有危害嗎?這是眾多家長所關心的問題,今天多多就帶著大家一起來解答這個問題吧!
導致“對眼”的原因是什么?
要了解“對眼”發生原因,先了解一下人體注視物體時所發生的生理現象。
人體注視遠處物體和注視近處物體需要不同的屈光度,眼睛根據注視距離付出相應屈光度的功能稱為“調節”,看近時調節會加大,看遠時調節會降低。
另一方面,在注視近距離的物體時,兩眼要同時向內聚集才能保證雙眼都同時看到物體,此功能稱為“輻輳”。
圖源:包圖網
“調節”和“輻輳”正常情況下是相互匹配,同比例增減的,一旦它們的平衡遭受某種原因破壞時,就會發生異常。而最常見的因素是眼睛的遠視狀態,這是因為遠視眼要比正常付出更多的“調節”而不需要“輻輳”的增加,但是隨著調節的增加,互動功能令“輻輳”也會加大,加大的輻輳就可以使眼球產生過多的內聚力,進而出現眼球向內斜的“對眼”。
通常嬰幼兒出現“對眼”現象有兩種原因,一是嬰兒的發育沒有完善,雙眼互動功能沒有健全,這是暫時性的生理反應,在發育完善以后即可消失。
年齡大一點以后,及時教會孩子讀視力表,會看視力表以后盡快到醫院協助醫生用阿托品散瞳孔驗光,對孩子的屈光度狀態進行一個充分的檢查。
家長自我感覺孩子“對眼”程度非常嚴重時,也可以在孩子不會讀視力表情況下,早一點找醫生驗光,由醫生根據客觀檢查情況估計孩子大致的度數。遠視度數低的僅需建立良好的閱讀習慣,不看太近距離的物體即可隨發育而逐步恢復正常;遠視度數高的則需要配眼鏡才能消除眼睛多付出的輻輳,從而消除“對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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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這種治療眼鏡必須經常配戴,每三個月到醫院復查一次,屈光狀態穩定后可以每半年復查一次,及時根據度數變化更換眼鏡。戴鏡視力如不能完全矯正達到正常,就可能是有弱視的癥狀,要及時做弱視的診治。
不過斜視并非都是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還有其他先天的或后天的因素均可以引起斜視,這需要到醫院做系統全面的檢查才能進行鑒別,嬰兒雙眼的眼角距離比正常人寬時,外觀也像“對眼”,但是這是“假性”對眼。無論何種因素引起的對眼,以上預防原則都是應該引起重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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