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的病因治療和個性化治療
2009-10-09 14:09:44 來源: 多寶視
弱視治療講究病因治療和個性化治療,需針對不同病因的弱視選擇不同治療方法:
一、形覺剝奪性弱視:解決形覺剝奪因素 如:矯正屈光不正,早期行白內障手術,治療上眼下垂。治療方法:解除主導眼對弱視眼的抑制,如:結合遮蓋法或壓抑療法進行弱視訓練。
形覺剝奪的原因:屈光不正,先天性白內障,完全性上瞼下垂,角膜混濁。異常相互作用:屈光參差性弱視,斜視性弱視。
二、屈光不正性弱視:中﹑高度屈光不正是導致弱視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70%為遠視性弱視。盡早矯正屈光不正,戴框架眼鏡方便有效。多寶視提示,對遠視性弱視給鏡原則如下:1.無斜視的弱視:檢影度數減+1.00-+2.50DS,或者保留2/3的調節。有人主張全矯正,因為弱視程度越深,調節力越差;2.合并內斜弱視:應全部矯正;3.先天性白內障手術后的屈光矯正:0-12月嬰兒應過矯+300DS,12-24月嬰兒應過矯+200DS,大于24月的應過矯+100DS,直到學齡期配戴雙光眼鏡。
三、近視性弱視:近視性弱視雖然比遠視性弱視患病率低,但有其獨特的診斷和治療,目前國內近視性弱視治療效果比較差,原因是兒童近視的診斷標準不統一,治療方法不得當。其中兒童原發性近視眼實則為病理性近視,有家族史為遺傳性或先天性。具有進行性不可逆特點不屬弱視診斷范疇,患病率小于2%。 近視性弱視采用遠視性治療方法是不正確的。例如:精細作業法﹑遮蓋法﹑某些訓練法,不但起不到弱視治療的效果,反而加速近視的發展,近視度增加影響視力提高,因此在選擇近視性弱視治療方法時要考慮預防近視發展,因此不能采用懲罰的方法。
常見的近視眼并發癥如下:玻璃體變性、渾濁、白內障、視網膜變性、破口脫離、黃斑變性出血,高度近視眼合并開角性青光眼比正常眼多6-8倍。上述并發癥最終均可導致失明,早期可用藥物治療及激光治療,延緩病變發展。藥物治療如:藥品-遞法明,必要時可激光或手術治療。兒童眼底檢查不能因不合作而放棄,必要時可在藥物睡眠下進行。
四、斜視性弱視:單眼斜視是導致弱視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單眼恒定性斜視、內斜視和水平斜視較間歇性斜視、外斜視、垂直性斜視更易導致弱視發生。多寶視提示,對于斜視性弱視患者應首先積極治療弱視,當雙眼視力均衡時再做斜視矯正術,術后繼續弱視治療,直到治愈。 斜視手術只是斜視性弱視治療的其中環節。
五、屈光參差性弱視:一旦發現應立即戴鏡矯正,并嚴格遮蓋健眼,視弱視的程度不同及發病和治療的年齡不同選擇不同的遮蓋方法:全天遮蓋法﹑部分時間遮蓋法及短小時間遮蓋法。近視性屈光參差性弱視主張試用角膜屈光手術,效果滿意,可縮短療程提高治愈率,或用RGP治療,比戴鏡效果好。